各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开封市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各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各部门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全市守法普法重点工作(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中共开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